沈阳:加强管理宣传 明确禁止宠物狗进入的公共场所
文明养宠物,兼顾公众利益,消除不必要的矛盾,让人与人、人与宠物的关系和谐发展。1月7日,一些市人大代表也对文明养宠物提出了建议。
市人大代表、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主任阚雪飞介绍,目前,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商场、餐厅、公交车等公共场所也频繁出现宠物的身影。有时,一些宠物饲养者的不文明行为,常常给其他市民带来困扰;有人甚至带宠物到医院等一些对卫生要求较高的场所,也给公共卫生带来了一定隐患。
《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携犬进入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的,由公安机关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但实际上却极少得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