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满满!森林公安局救助多只国家级保护动物
6月至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森林公安局多次接到职工群众关于救助野生动物的报警,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两只、红隼一只、长耳鸮(xiao)一只;自治区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赤狐一只。
目前五只可爱的“小家伙”已经在警察“奶爸”们的悉心照料下逐渐恢复野外生存能力,择日将放归自然。
6月2日,肖尔布拉克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派出所门口的纸箱内发现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幼鸟,纸箱留有便条,写明该幼鸟在水渠内被发现。
6月24日,金泉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救助一只红隼幼鸟,该鸟是谊群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在马路边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