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栓绳致狗被撞死 法院判狗主全责

江门蓬江区一宠物狗因未拴绳而冲出马路被车撞死,狗主人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要赔偿。这是记者近日从蓬江法院获悉的一则案件。

2018年3月23日傍晚,宠物主赵某的儿子梁先生带着其宠物狗在楼下散步,走到杜阮镇贯溪新河花园路段时,小狗突然跑出路面,遭到“肇事”司机潘某驾驶的车辆碰撞。

事故发生后,梁先生迅速报警,交警赶到现场处理该起事故。经过一轮协商,司机潘某与赵女士无法达成调解意向,交警最后认定潘某不存在违法违规的驾驶行为。次日,宠物狗因下身严重粉碎性骨折,无法医治被采取安乐死。一气之下,赵某将司机潘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合计1.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本次事故中,司机潘某不存在违法违规的驾驶行为。另外,狗主人在外出遛狗时没有对狗只使用牵引绳,致使狗只在司机驾车经过时从左往右横过道路而被撞死。

本案中,狗主人遛狗时没有对狗只使用牵引绳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狗主人对其饲养的狗只管理不善,应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综上,对于狗主人的全部诉求,法院均依法予以驳回。案件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息诉服判。南方日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