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昆士兰州拟修订新法:将动物留在酷热车内最长可判3年

按照澳昆士兰州拟修订的新法,那些将宠物留在车内使之受苦的宠物主人将被视为照顾失责,或将面临最长3年的牢狱之灾或最高近27万澳元(1澳元约合人民币4.9元)罚款。

昆士兰州政府计划修订当地《2001年动物护理和保护法案》,修订后的法案将明确规定宠物照顾失责会面临的刑罚。

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RSPCA)的杰克逊表示,尽管每年开展教育反复告诫,但去年仍接到1300多起“将动物滞留酷热车中”的举报。

现有法律中原告需担负动物受伤害的举证责任,但修正案规定只要证明有人“将动物留在车上或车内且无人照料”,宠物主人便可能面临起诉。

拟议中的修正案受到RSPCA的欢迎,他们认为该修正案可对粗心的宠物主人起到震慑作用。也有人认为,若法案真的这样修订,刑罚未免太过苛刻了。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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