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虐待动物法律不会坐视不理 确有必要完善立法

9月25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074号建议的答复》(下称《答复》),回应了全国人大代表夏吾卓玛“关于动物权益,制定禁止虐待动物法的建议”。

《答复》表示,对社会公众普遍反对的残忍虐杀动物等行为,由于缺乏相关立法规定而难以实施有效打击,确有必要完善立法。

立法禁止虐待动物,在当前我国的立法工作中尚属比较前沿的话题,并没有纳入近期立法规划。但这也并不是说,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虽然我们没有禁止虐待动物法,或动物福利法,但虐待动物,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引发社会关注的,法律也不会坐视不理,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当然,人大代表的立法建议反映出,随着社会的进步,文明的发展,一部明确、系统、完善的禁止虐待动物法,符合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

农业农村部的回应释放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国家支持禁止虐待动物立法,法治建设将与社会文明发展同步。我们相信,推动人类文明的禁止虐待动物立法将很快成为现实。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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