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路边“捡”到猴子报警求助 已移交救助中心

市民李女士在北京市丰台区芳星园小区附近的草地上抓到一只猴子,她不知如何处理,便报警求助。

10月27日,记者从北京丰台分局获悉,经专业人员鉴定,猴子属于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李女士介绍,10月15日早上,她在小区外路边的草丛发现一只猴在来回溜达。因觉得新奇,她回家找来一张大床单,将猴逮住。

把猴子拎回家关进狗笼子之后,李女士才想到,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只猴子。李女士思来想去,只能报警求助。

丰台分局方庄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到现场查看,并拨打了北京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的电话。民警暂时将猴子安置在派出所。

救助中心工作人员赶到后对猴子进行检查,确定猴子是猕猴的一种,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身体健康,工作人员推测,它应该是家养走失或被遗弃。

目前,民警已将猴子移交北京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安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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