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伤人引发纠纷 阆中民警成功调解

近日,阆中市公安局千佛派出所民警成功调解一起狗咬伤人的纠纷,有效消除了辖区的不稳定因素,得到了群众的点赞。

2019年11月03日15时许,阆中市公安局千佛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千佛镇新市街一4岁小男孩小杨,因上午路过农贸市场徐某家门口时,被徐某养的狗咬伤了双腿,现在两家因赔偿问题协商不下。

接报后,民警火速赶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小杨被狗咬伤后,已在镇卫生院注射狂犬疫苗,小杨家长认为,徐某养狗没有规避风险,咬伤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于是下午带着小扬找到狗主人徐某理论。

徐某声称事发时自己不在家,不清楚自家的狗是否咬人,并且徐某认为,其家的狗是拴养在自己家门前的,因此坚决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为此陷入僵局。

为了防止事态扩大,民警迅速分隔双方当事人,分头进行说服教育工作。通过阐述相关法律法规、讲透情理关系,经过1个多小时的工作,双方最终愿意由民警调解,并达成由狗主人赔偿小杨医药费200元,小杨家属不再追究其他责任的和解协议。中新网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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