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一只乌龟当宠物 但这只龟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3月27日,东瓯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一居民家中养的一只乌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民警接警后来到涉事的邹女士家中,在一个专门饲养乌龟的箱子中发现了一只乌龟。

民警通过网上查询比对,怀疑该乌龟为原产于希腊等地、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希腊陆龟。

1973年6月21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在美国华盛顿签署,希腊陆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经送华南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确为希腊陆龟。

邹女士告诉警方,儿子小宇(化名)想买一只乌龟当宠物,考虑儿子成绩不错就同意了。一年多前,小宇用自己的零花钱在淘宝网店花480元买这只乌龟,买回家后小宇把乌龟饲养在专门的恒温箱里,她和先生一直以为是普通乌龟。温州都市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