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拿棍逗狗狗却被咬伤 谁来担责

近日,家住城中区北气象巷社区的居民王先生向晚报《社区法官》反映,自己在家楼下小区遛狗时一小孩过来逗狗,结果被狗所伤,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王先生饲养的是一只阿拉斯加犬,9月1日早上他带狗下楼遛弯,并且牵了牵引绳,正当他牵着狗在小区里行走时,一个大约6岁的小男孩手里拿着一根木棍向他们走过来,经过狗身边时,小男孩用木棍打了一下狗的头,狗立马进行了反击,咬伤了小男孩胳膊。

王先生见状赶紧带孩子去疾控中心,注射了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等针剂治疗,共花费人民币2380元,王先生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责任,但男孩的母亲还要其赔偿精神损失和后续的医药费。

律师答复,本案中,小孩被狗咬伤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是由狗的主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能证明损害是由小孩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说明小孩本身存在过错,此时可以减轻或者免除狗主人的责任,一般先由公安组织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至于赔偿的金额要根据伤情、医药费来确定。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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