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6万元网购的猫咪变“病猫” 店家被判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近年来,养宠物猫在年轻人中成为一种潮流,很多人通过网络渠道购买猫。奉化的黄先生花6万多元从网上买了一只布偶猫,没想到接收到的却是一只病猫,令其大为头痛。

黄先生在去年12月中旬通过微信认识了做宠物买卖的陈某。黄某当天通过支付宝转账支付了定金1.8万元,并于两天后付清了4.45万元尾款。

去年12月20日,这只布偶公猫通过空运抵达奉化。看到萌哒哒的猫咪,黄某很是高兴。可接下来几天,猫咪状态明显不对,出现尿黄、食欲不振、眼球震颤、黄疸等症状。29日,黄某将猫带到了宠物医院,经检查,这只猫咪被确诊患上传染性腹膜炎,且病发已有一个月。

花6万多元买的“萌猫”,竟然是只病猫,黄某心情一落千丈。之后,他定期带猫咪去宠物医院治疗,前后花了29050元的治疗费,可猫咪仍未痊愈。

今年6月初,黄某向奉化法院提起诉讼,称陈某卖给自己的布偶猫患有病毒性重疾,可能会多次复发,不能再作为种猫繁育使用,且需持续治疗,要求被告陈某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庭审中,被告陈某辩称,涉案布偶猫尚在治疗期间,存在痊愈的可能性,且无证据表明布偶猫无法进行配种。同时他对原告方所称“布偶猫出售时即为病猫”说法表示存疑,认为布偶猫生病是原告未合理饲养或因换环境应激导致。

今年7月下旬,奉化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陈某的行为构成违约,且该违约行为致使原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要求被告陈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货款6.25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29050元。

被告陈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宁波中院。日前,宁波中院经过审理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陈某上诉,维持原判。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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