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黑熊当宠物养了9年 无证饲养野生动物被依法追责

近日,华坪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森警大队接到线索称华坪县荣将镇宏地村有村民在自家养了一只熊。接到线索后,华坪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立即到举报地点进行调查。

经调查,华坪县石龙坝镇基佐村村民陈某,2012年,在未取得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他人购买了熊幼崽一只,喂养在自己的种植基地门口的铁笼子里,当宠物饲养、观赏。

查实之后,华坪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聘请鉴定中心对熊崽进行了鉴定,经鉴定发现,陈某喂养的熊是黑熊,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陈某的行为触犯了刑律,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目前,黑熊已被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救助后,移交至丽江市古城区野生动植物救助站饲养。

经华坪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陈某的行为构成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丽江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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