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邮寄“猫头颅”恐吓房东

去年12月11日下午4点多,家住岚皋西路某小区的江女士收到一个没署名的快递,拆开快递一看是一个显示VIVO手机的外包装盒。“是不是有人寄错包裹了?”江女士狐疑着打开快递,盒子里竟然放着一只灰褐色的小猫头颅,还流着血,大惊失色的江女士立即报警。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后。2017年7月13日,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合约到期,实际承租人血本无归

来自河南的何某与几个老乡,一共筹资1000万元合伙投资白领公寓,与位于中山北路上的“新雷州大酒店”(化名)的二房东雷某签订了8年合同,承包了该大酒店4-6层的范围,做酒店式公寓出租。2016年12月9日,何某等人收到一张来自“赵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化名)的函告,表示二房东雷某承包的“新雷州大酒店”与赵合公司租赁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已于2016年6月30日届满,且“新雷州大酒店”拖欠赵合公司巨额租金。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将于2016年12月14日起开始对“新雷州大酒店”承租范围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而何某等人承包的酒店式公寓也在函告所指范围内。当初酒店式公寓的租赁合同是与二房东雷某签订的,钱款都已经付清,才刚做了2年不到,还有6年。如今突然面临退租关停,将导致酒店式公寓的众多投资人血本无归。

未得到分文赔偿并被关停水电,心生不满寄猫头

酒店式公寓的股东们向赵合公司咨询是否有赔偿,赵合公司一个姓翁的经理表示:一分钱赔偿都没有,有问题告二房东雷某。然而雷某早已把资产转移,并表示自己没钱没资产。酒店公寓的股东们事先未接到赵合公司的协商通知要停水停电,觉得遭到如此对待着实不妥。何某表示,对这突如其来的消息一时手足无措,短短五天的时间期限,就算要搬也来不及搬。

2016年12月9日晚,本市虹中路某小区,何某让张某将装有小猫头颅的纸盒转交给“中通快递”快递员李某,然后快递至赵合公司负责人江女士的住址,意图恐吓,导致收到快递的江女士和其家人受到巨大惊吓和恐慌,在随后的生活中时常出现心悸、恍惚等情况。

法院判决构成寻衅滋事罪

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张某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均应予处罚。鉴于何某、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张某在被司法机关取保候审期间能遵纪守法,确有悔罪表现,可适用缓刑予以考验。法院判决被告人何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法官说法

根据禁邮寄危险物品目录和处理办法(试行)规定,所谓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各类武器、弹药、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各类烈性毒药、各类麻醉药物、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等等。本案中何某、张某邮寄的猫头即属于以上规定中,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一类,其他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均属此类,是严禁邮寄的物品。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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