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一男子私养宠物苍鹰被拘留

近日,新乡市封丘县一名男子因为养“宠物”(苍鹰)被拘留了。

11月7日上午,封丘县森林公安局将一只解救的苍鹰送到了省野生动物保护中心。据森林公安民警介绍,11月2日下午,有群众报警称,在封丘县文化路某小区一店铺前,发现有人将一只苍鹰当成宠物饲养训练。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这只苍鹰站在一个专用鸟架上,当我们去解救时,出现了意外。”办案民警翟爱宾告诉记者,饲养人拒不配合,阻止解救,并当场将苍鹰放走。没想到的是,苍鹰在空中转了一圈后又飞了回来,落在一个广告牌上。民警调来升高设备,最终将苍鹰解救下来。

经过询问,嫌疑人王某承认苍鹰是从外地购买的,王某因触犯法律已经被拘留,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河南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苍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允许私自圈养。”民警提醒市民,私自驯鹰不仅触犯法律,而且会对老鹰繁殖的后代产生不良影响。最重要的是,这种猛禽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对驯养人的安全也会造成威胁。

市民若遇到受伤或迷途的猛禽,不要擅自收养,违法收养可能会面临处罚,最好是尽快联系森林公安或专业救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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