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的狗狗寄养宠物店突然死亡 店主被告至法院

顾先生是一位犬类爱好者,2017年4月,他花费5万元购买了一只恶霸犬,但没想,狗狗却在寄养过程中意外死亡,心痛之余还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遂将宠物店店主诉至苏州昆山法院,要求全额赔偿。

据顾先生称,他在购买宠物恶霸犬前即与宠物店老板刘某相识,并向其咨询有关法斗犬和恶霸犬的市场价格,以及一些恶霸犬饲养的注意事项。最终经过一年多的研究对比后,顾先生花费5万元在市场上购买了一只7个月大的恶霸犬。

顾先生为了更好的饲养该犬,便与刘某签订了寄养保管合同,约定寄养期限为6个月,寄养费为每日50元,预付一个月1500元,由顾先生提供犬粮;如出现丢失、病亡等情况,由宠物店按市场价赔偿犬只金额或购买相同犬种。

协议签订仅10余天后,顾先生的恶霸犬不幸死亡,顾先生认为是宠物店的寄养保管不当,未采取任何避免事件发生的适当举措而造成,因此要求赔偿其50000元购犬支出并退还预付的1500元寄养费用。

但宠物店表示这并非其工作失误所致,不排除该犬前期有隐形的病情,因该类犬只的呼吸道较短,天气闷热时容易供氧不足而突然死亡,极有可能是犬只的生理特征造成的。

宠物店刘某表示,宠物店有一些常见的急救药物,还有一些循环通风系统,当时寄养的时候只有这一只恶霸犬,也只有这只犬只发生了死亡现象。恶霸犬寄养时花费的精力要比一般的犬只高,日常遛狗、照顾更加费时、费力,一般宠物店不愿意接收,尤其恶霸犬特别怕热,一到夏天容易出现意外,宠物店更是拒之门外。因为和顾先生是朋友关系,所以才同意低价寄养。

可是尽管刘某百般解释,最终法院认定,由于死亡犬只已埋葬处理,无法查明死因,而刘某作为寄养犬只的保管方,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尽职照看,对于犬只的死亡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并退还相关寄养费用。

法官提醒,饲养宠物要选择正规场所购买并保留凭证,按规定办理许可证、按时注射疫苗,宠物饲养过程中应选择正规、专业机构进行寄养、保管,并签订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苏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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