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购到病瘟猫 买家起诉对方并索赔

刘女士称,其通过微信向李女士购买布偶猫一只,不料收到的小猫被查出猫瘟,后经治疗无效死亡,刘女士认为自己因此遭受了财产损失,故将李女士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刘女士诉称, 2017年12月26日,其向李女士购买布偶猫一只,李女士承诺其出售的布偶猫为两个月大的母猫且打过疫苗。当晚,刘女士支付定金2000元,双方约定待刘女士收到小猫登机视频后支付尾款7000元。12月30日晚,李女士向刘女士发送小猫登机视频及航班信息,刘女士随即支付尾款7000元。

12月31日下午收到小猫后,刘女士发现小猫精神萎靡,有严重打喷嚏症状。2018年1月1日,刘女士带小猫到宠物医院体检后发现小猫携带猫杯状病毒和猫疱疹病毒,各项免疫能力为零。

刘女士当即联系李女士,对方表示只是小病。1月6日,刘女士再次带小猫体检,检测结果为猫瘟。由于购猫时李女士表示负责一个月内发生的猫瘟,刘女士要求李女士对此负责,李女士却拒接刘女士的电话和微信。1月6日到1月10日小猫接受猫瘟治疗共花费6000元,1月10日晚死亡。
  
刘女士认为,李女士应该履行承诺,故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李女士赔偿其购猫款及医疗费共计15000元并赔偿由于猫瘟污染的猫用品1000元。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川北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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