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猫咪咖啡店逗猫被抓伤 顾客告上法院 判双反均有责

江阴一名顾客在咖啡店逗弄店主饲养的宠物猫时,被猫抓伤,向店主索赔无果又起诉,昨获悉,法院已经做出判决,此事件或许可以给喜欢小动物的读者一点启示。

2017年10月30日,赵某在江阴市华士某咖啡店(经营者为吴某)被猫抓伤,事发后赵某在医院注射疫苗花费1226元。2017年11月1日,赵某到店要求店主赔偿医疗费,吴某认为其已尽到告知义务,店内张贴警示标牌“赏猫不动手”,并曾口头告知赵某不要逗猫,因而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未果,赵某报警。11月3日,双方就赔偿事宜经调解仍未达成一致,赵某遂诉至法院。

江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赵某被吴某所饲养的猫抓伤,吴某对赵某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根据事发当时监控视频显示,自赵某进店至其被猫抓伤,猫一直在猫架上并未离开,赵某在此期间围绕猫拍照,逗弄猫,故赵某在店内已张贴警示标牌的情况下被猫抓伤,自身存在过错,应减轻吴某的赔偿责任。

综合考虑各方过错,酌定由吴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即735.60元,其余损失由赵某自行承担。本案判决后,吴某已履行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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