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养狗狗要注意 大型犬“扑了一下”14万没了!

家住响水县城的徐晓梅(化名)怎么也想不到,就因为没有牵好狗绳,自家的拉布拉多犬撒欢时,朝着小区老人扑了一下,导致老人受伤,法院最终判她和好友丁元仁(化名)共同赔偿14万元。

“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希望能给所有饲养宠物的群众提个醒!”11月22日,负责审理此案的响水法院法官李洋接受采访时表示。

2019年初的一天晚上,在徐晓梅居住的小区里,丁元仁牵着拉布拉多犬,陪着徐晓梅散步。当他们来到小区东北角的一处空地上时,徐晓梅将狗的牵引绳解开,“把狗放开来跑跑。”就在这撒欢的几分钟内,一场意外发生了。

被狗扑倒的辛五姑(化名)年过七旬,当时就感到“腿动不了了”。后来她被送至响水县医院进行治疗,共花去医疗费5万余元。

“不久,辛五姑因外伤致左侧股骨颈骨折行全髋关节置换术被评为九级伤残。所以她向法院起诉,要求徐晓梅和丁元仁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损失16万元。”李洋说,“响水法院一审判决徐晓梅和丁元仁共同赔偿辛五姑各项损失合计14万元。徐晓梅不服,向盐城中院提起上诉,盐城中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养狗人士必须树立卫生健康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到文明养狗,安全养狗,否则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造成事故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盐城晚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