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施行新条例 公共场所不得拒绝持证导盲犬进入

五六年前,王志华和他同为视障人士的妻子周彤先后申领了导盲犬,如今,两只导盲犬已经成为了他们的“家人”。然而,带着导盲犬进出公共场所仍旧困难重重。

王志华表示,我们一天被拒绝一次、拒绝十次,时间长了,心理上或多或少会产生一些变化。我记得非常清楚,领到芒果大概一年时,我甚至有点不太敢出门了,觉得去哪儿都不让进。

11月1日起,《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公共场所不得拒绝持证导盲犬进入。

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无障碍环境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一平认为,《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拒绝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的处罚,这让今后的执行、维权都有了依据。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无障碍服务的用户,推进无障碍环境的建设,是社会文明的体现。”孙一平说。导盲犬是视障人士生命的保障,对导盲犬的重视也可以说是尊重人权的一种体现。这不是“政策上的让步”,而是一个社会应该为视障群体做的事情。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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