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宠物店查出百条球蟒

目前不少爬行类宠物爱好者饲养、买卖球蟒等爬行类动物,实则已触犯法律。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年初开始,被告人袁锦华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白泥坑村二区366号3楼经营爬行动物宠物店,通过网络向外界收购、出售球蟒、沙蟒、毡蟒等爬行动物。被告人蔡泽亮受袁锦华的雇佣,帮其饲养、邮寄爬行动物。

2013年6月5日,公安机关根据网络监控在袁锦华的爬行宠物店内将袁锦华、蔡泽亮抓获,并当场查获动物一批,经鉴定,分别为球蟒117条、沙蟒2条、毡蟒2条、绿树蟒1条及其他;其中球蟒、沙蟒、毡蟒、绿树蟒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二中的物种,属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牵出多家宠物店被查

袁锦华还曾多次通过网络与同行进行蟒蛇交易。顺着这一线索,警方在福建省三明市、云南省昆明市、广州市荔湾区等地查获多家爬行类宠物店。

在一些交易过程中,双方为掩盖其行为,还以爬虫箱交易为名做掩护。

警方在此案中总计查获球蟒超两百条,此外还有暹罗鳄、红树巨蜥、哥伦比亚彩虹蚺、红尾蚺、绿树蟒、太平洋树蟒、白唇蟒、网纹蟒等多条。

前述物品均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据悉,收购、运输以及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均涉犯罪。

今天有七名被告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案件中,不少店员以为销售年幼的蟒蛇并不犯法。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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